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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疫情影響,外國人入國引進許可函效期延展
2021-02-19
因應疫情影響,外國人入國引進許可函效期延展

鑑於國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,為因應國內雇主人力需求,針對雇主所持具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,只要屬於109年12月16日至110年3月16日期間內效期屆滿,都一律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,雇主無須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申請,以利雇主隨時可以改聘其他國家外國人。